附件二、
贵州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翻译职位报名及外语口译测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我省外事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外事公务员队伍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根据特殊职位的专业需要,同意报考省外事办外语专业翻译职位的报考人员在全省2009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前,须先进行外语能力口头测试。测试合格后才具有报考省外事办外语翻译职位的资格。不合格者,不影响报考人员报考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的其他部门的其他职位。外语测试的语种分别为英语、日语、俄语或西班牙语、法语或德语。
为确保这次招考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本省户口或本省生源大学本科以上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省籍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学历;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报考者向招录机关提交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
①2006年以来经全省统一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未满三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人员;
②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③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⑤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其他情形的。
二、口语测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外事办外语专业口语测试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省公务员招考工作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共同负责。
(二)外语专业口译测试现场报名方式及时间
1.外语口语测试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报名采取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大楼(贵阳市毓秀路18号)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5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时)。
经省公务员招考办委托省外事办进行专业外语口译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省外事办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方可按全省2009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网上报名的程序进行。
对未通过此次专业外语口语测试的报考者,不影响报考人员报考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的其他部门的其他职位。
2.外语口语测试的现场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2)填写《贵州省200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网上可下载)。
(3)提交2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长宽比为1.2—1.5,大小10-20kb之间)。
(4)出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09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须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的外语口译及笔译水平证明书等。
(5)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三、外语专业口译测试安排事项
(一)测试语种及合格条件
按报考者所报职位分别测试英语、日语、俄语或西班牙语、法语或德语。俄语或西班牙语1名,法语或德语1名分别为各一个职位。口语专业测试后,省招考办根据口语专业测试情况公示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口译专业测试的考生具有报考省外事办翻译职位的资格。其他资格须符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数达到该职位计划招考人数3:1的比例,即可招考。
(二)外语专业口译测试时间及地点
2009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7:00
测试地点:省外事办联络接待站(电话:0851-6615919转3111(贵阳市宅吉路10号)
四、笔试、面试、体检等详见《贵州省2009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
直咨询电话:0851- 6613829、6620079
省直监督电话:0851-6828077
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三日